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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能力测评考生增加实践案例的通知(深圳博维)

时间:2013-07-09 16:09来源:未知 作者:博维郑老师 点击:
导读:恭喜您通过高级物流师笔试考试!为更全面考察高级物流师级别考生职业能力,进一步提高高级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诚信度,经全国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专家委员会研究决定,自2013年起,凡参加高级物流师能力测评的考生,均须提交一份实践案例。

 

各位同学,大家好!

 

恭喜您通过高级物流师笔试考试!为更全面考察高级物流师级别考生职业能力,进一步提高高级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诚信度,经全国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专家委员会研究决定,自2013年起,凡参加高级物流师能力测评的考生,均须提交一份实践案例。

 

提交案例前博维将统一安排一次实践案例撰写注意事项宣讲,20135月统考能力测评前仅安排一次宣讲,请务必参加,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附件一:关于高级物流师级别提交案例的通知,请务必认真阅读,并按要求提交实践案例

二、案例宣讲相关事项:

1、时间:本周日(14号)1000-1130

2、地点:请注意博维已搬至新校区,本次宣讲在新校区进行

3、新校区地址:福田区新沙街2-1号华强职业技术学校南校区404室(紧邻福田实验学校旁)

4、乘车路线:开车学员请查看地图,最优公交站点——福田实验学校站(滨河路湖北大厦对面),离博维老校区仅一站路(可在华强职校站乘坐K105至福田实验学校站)

5、服务电话:0755-8392937015013666471 李蕊

 

请各位同学安排时间准时参加,此次讲解博维仅安排一次,请务必到场参加,谢谢!

 

祝工作顺利!

相关文件下载:关于高级物流师级别提交案例的通知     迁址通知

(责任编辑:博维郑老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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